義學國小『作文調閱原則』
(99.06.30課發會通過)
(一)文體說明
年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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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定要有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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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加入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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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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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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童 詩(最多一篇)
應用文(最多二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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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搭配國語習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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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年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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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文(一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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童 詩(最多一篇)
應用文(最多二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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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搭配國語習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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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年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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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文、議論文、論說文
至少一篇(三種文體選一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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童 詩(最多一篇)
應用文(最多一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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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搭配國語習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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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年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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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說明文、議論文、論說文
至少二篇(三種文體選二種)
抒情文一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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童 詩(最多一篇)
應用文(最多一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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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搭配國語習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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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字數:需有3篇達到字數,不限文體,但結構要完整。
(三)批改:詳批2篇,其餘的可以簡批、面批或學生互批。
(四)教學歷程(引導單、修改的痕跡或互批的痕跡…等)都可以呈現在作文簿裡,讓學生的作
文簿就是個人的學習成果集。
(五)作文簿的形式不拘,依老師教學的設計運用適合的簿本或檔案夾均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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